为了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法令和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教学任务安全、顺利的进行,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全院教职员工及员工必须在认真贯彻执行与其工作、学习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规则的同时,认真遵守本制度。
2、外来人员也必须遵守本制度,本院教职员工有责任监督、检查与指导。
3、任何人均不准酒后进入实验室。实验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说笑、打闹或看书报以及做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事和参与分散精力的活动。
4、在实验期间必须穿好工作服,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穿防护用具,严禁穿高跟鞋和拖鞋。
5、凡不属于本人操作的仪器、设备、工具或车辆,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一律不得乱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在对各种设备、工具进行操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可靠的确认检查,操作中不准超负荷。员工必须在主管教师指导下操作,指导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员工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和指导员工安全操作。
7、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等不能任意拆除,并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齐全、清晰、完好、有效。
8、各种安全宣传标语、标志、操作规程不准随意挪动、涂改、任意拆除、要保持清晰、完好、美观。
9、实验场地和通行通道,必须保持清洁畅通,因教学或实验需要所设置的有危险因素的区域必须明示并安装围栏或盖板,未经允许不准随意挪动。
10、各种材料和废料、废油必须放置在不碍通行的指定地点,以确保实验场地清洁整齐。
11、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措施,非电气人员不准接、拆设备和线路。
12、所有带电的仪器、设备或工具,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线路、开关有无漏电。在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使用完后要将导线缠好,谨防导线压在重物或砸削物下,以防漏电伤人造成事故。
14、必须坚持实验室休息和下班时拉电闸的制度,不得带电擅离岗位。
15、各种消防用具、器材要经常保持良好,放置在规定位置,不得随意乱动。
16、各种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均不得带入实验室内存放。
17、教学和实验期间时不能吸烟,实验室内一律禁止吸烟。
18、对首次进行实验的员工,在实验操作之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得参加实验操作。
20、凡违反上述制度规定者,按学院相关奖惩条例执行。
21、其它未明时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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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6日